江门台山市院以“三个提升”做实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栏目:调研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2 11:03 

    今年以来,江门台山市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机制、采取便民措施、加强多方联动等方式,促进控申接访规范化、人性化、效能化提升,扎实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新发展新作为为建国70周年贡献力量。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30件,均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

    一、深耕新时代控申检察职能,以完善制度提升接访规范化水平。一是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一步整合和细化控申部门受理申诉、刑事赔偿、司法救助的职能,做到定位清晰。探索控告事项案件化办理,群众来信全部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留痕,构建信息控告事项从入口到出口的流程化、可回溯办案体系,确保执法规范。二是严格落实高检院对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要求,结合具体接访实际,制定《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细则》和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实务操作规范》,系统地规定了信访案件处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细化了领导接访、应急处置等事项责任。三是配套建立了集体访、告急访、缠闹访等重要信访案件一案一报告制度,便于院领导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并适时给予指导和督促;配套建立了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积案,采用“定包案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的“四定”措施,确保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的落实。近年来,我院均达到省院挂账督办信访案件零的目标。同时还配备了控申院外执法记录仪,要求控申干警到院外没有监控记录的场所执法时,必须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录像,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

    二、深谙司法为民科学内涵,以便民举措提升接访人性化水平。一是借助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打通受访无障碍绿色通道。开通服务热线、官方网站、手机客服端、“两微一号”(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渠道同步接收群众控告申诉,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头就能根据需求反映问题,实现“数字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便捷化效果。今年以来,我院共接听服务热线58人次,通过微信平台受理信访案件18件。二是借助派驻镇街检察室,延伸控申检察工作触角。选派16名检察干部进入17个镇街3个工作站,深入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社区矛盾纠纷,开展检察职能宣传,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下移、责任下移”的快捷化效果。今年以来,派驻检察室共处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7件。三是借助操作指引手册和回复模板,主动告知控告申诉工作流程。以流程图表、通俗易懂文字等“直观”方式,清晰告知来访人“普通来访”“刑事申诉”“民行监督”等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方便来访人员提出诉求。还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及时制作、更新宣传手册。目前已制作了《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司法救助案件工作简介》《刑事申诉工作简介》等各类宣传单张、手册9类。同时在接访中注重释法说理,通过重点信访案件书面回复进行以案释法,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效果。我院参与制作的《苏某仔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被江门市院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三、深化双赢多赢协作共识,以多方联动提升接待效能化水平。一是注重上下联动,拧开控申接待工作发展的“动力阀”。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完善上级院与下级院、基层院上下级、跨部门之间的接访责任体系。对重大、敏感和集体访案件,实行相关责任部门的主管检察长包案,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同时主动向市院汇报办理情况,争取市院支持和帮助,由市院与我院共同进行涉检信访联合答复,今年以来,两级院共联合回复案件2件。二是注重内外联动,激发控申接待工作发展的“倍增器”。检察机关外部,加强信息报送,争取市委、市委政法委等的指导和支持;加强沟通交流,与公安、法院构建资源共享的信访工作平台;加强联动配合,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主动下社区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群众参与案件办理、参加公开答复。今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群众公开化解处理各类涉法涉诉案件3件,均收到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三是探索集中办案,打造控申接待工作发展的“智囊团”。针对我院刑事申诉、赔偿案件总量小,办案人员普遍缺少公诉经历的现状,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实行刑事申诉案件检察官办案组联合办理模式,采取集中调卷、集合办理、集体研究、集群化解的方式,高效优质办理了一批刑事申诉案件。如在办理黄某刑事申诉案时,通过办案组的严审细查,复核调查相关证据,最终发现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确有错误,于2019年2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四是探索快捷分流,推进控申接待工作发展“快车道”。将信访案件分为法律咨询类信访、案件查询类信访、控告申诉、诉讼监督类信访和其他信访等五个类别分别处理。同时要求面对来访人员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释法说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访,细致解释清楚有关问题,并告知具体的管辖部门,做好疏导分流。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按照办案管辖权和工作流程规定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理结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如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受理的被害人谭某不服检察院不捕决定的信访案件,我院接待人员热情的接待了谭某等人,倾听其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对其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详细向其解释不服检察院不捕决定的救济方式等法律问题,表示我院将会依法对原案进行复查,并就该案的赔偿问题,建议谭某等人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有效安抚、稳控了上访人的情绪,顺利将一起涉检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处理。

(朱国誉 成瑞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