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市院派驻冲蒌检察室督促整治违规养殖 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栏目:调研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0 10:59 

    近日,江门台山市院派驻冲蒌检察室依法履职,通过办理两宗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督促环保、水利部门对占用排洪河道养殖的家禽养殖场进行整治,有效保障了公共安全,提升了河道水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派驻冲蒌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发现,冲蒌镇岐山水库排洪河上游有养殖场私自用铁桩和铁网修筑阻水设施,占用河道养殖家禽。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养殖场约在五年前开始经营,主要经营鹅只养殖,现存栏量约有2600只。而被占用的岐山水库排洪河在流经4个村委会后流入斗山河,周边约有8000亩左右的农田利用该排洪河水进行灌溉。该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和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排洪河中,导致河水发黄、浑浊,水质不达标。

    鉴于岐山水库是我市第四大水库,关系着下游三镇7万人口财产安全,该养殖场在水库排洪河渠首段处私自修筑阻水设施影响河道行洪,构成公共安全隐患,且其所产生的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河中,造成河水水质污染,影响灌溉用水安全,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处于受损害状态。派驻冲蒌检察室根据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台山市环保局依法对养殖户直接排放家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建议台山市水利局依法对养殖户私自修筑阻水设施,占用排洪河道养殖家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河道安全

    台山市环保局和台山市水利局在收到我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联合冲蒌镇政府组成检查组多次深入现场调处,并由台山市水利局下达《水行政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场主袁某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全部阻水设施及临时工棚,台山市环保局责令袁某停止鹅只养殖经营,防止养殖鹅只的排泄物对下游水体造成影响。经上述行政部门的督促,目前,排洪河道阻水设施的清拆和养殖场的关停工作已基本完成。台山市环保局、台山水利局还对岐山水库排洪河全线的阻水建筑进行排查,组织清理了洪盘洲村河段一处侵占河道建设的临时养殖工棚。今后,相关部门将联合当地政府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保障河道安全、畅通。

(冯洁梨 聂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