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台山市院坚持“三民”理念 擦亮“全国文明接待室”品牌
栏目:调研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5 13:12 

 

江门台山市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自2014年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后,我院以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三民”理念为引领,始终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十九大等特别防护期期间,我院未发生涉检上省进京访事件。
    一、坚持司法为民,立足工作职能解民忧
我院不断加大控申办案工作力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公信力建设,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贯彻到办案实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查到位,在“细”字上求成效。确立“三审”工作机制,全面客观细致审查案卷材料,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文书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到位、准确,案件各诉讼阶段及办理环节是否存在违反案件管辖权等情况。2014年以来,我院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如我院在办理被告人马某猥亵儿童案提请抗诉案件时,在全面把握案情的基础上,针对案件异议焦点,加强重点审查,并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在庭审时紧紧抓住争议焦点,运用证据充分论证,准确发表出庭意见,最终被告人马某法院三年有期徒刑改判六年有期徒刑
监督到位,在“办”字上见实效。构建原案反向审视机制,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全面深入审查原案,深刻剖析引发矛盾的办案风险点。2014年以来,在办案中共排查出办案风险点42个,及时向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及市法院、市公安局反馈改进工作、防范风险、妥善处置的意见建议12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如我院在办理一宗控告案件时,发现市法院存在妨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等问题,就以该案为例,分析该类信访案件数量上升、息诉难度较大的原因,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开展整改,有效减少该类信访案件。同时探索将反向审视与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有效衔接,就较多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某类案件,控申部门联合案管部门组织类案专项评查5次,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上门回访15次,开展检务督察2次,全方位强化内部监督,防范涉法涉诉信访风险。
息诉到位,在“和”字上下功夫。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提抗、不予监督等控申案件,积极进行息诉罢访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公开办案流程,将案件的办理进展及时告知申诉人,全程“阳光”办案。坚持案前说法、案中析法、案后释法,及时消除当事人疑惑。主动开展公开听证、公开示证与公开答复等公开审查活动,引入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阳光检务”联络员、检务督察员、社区工作者、律师等第三方力量,让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阳光下审查,消除信访人的法律疑惑,增进息诉罢访效果。2014年以来,我院共对7件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占申请复查案件的44%,均取得了预期的息诉效果。
    二、坚持司法便民,改进工作方式听民情
    我院正确处理控申办案与服务群众的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以人民利益为工作出发点,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密切干群关系,把控申工作作为听取民情的最佳窗口。
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让检力“下沉”。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打造高效、集约、便民的服务窗口,我院于2015年设立“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答复”的阳光检务大厅。检务大厅设有专用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侯访区、律师阅卷区等多个功能区域,向来访人、律师、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提供法律服务。阳光检务大厅设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58件次。此外,我院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6个派驻检察室和川岛巡回工作站、工业新城工作站,选派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专职负责派驻检察室和工作站工作,把控告申诉、接受举报、预防犯罪等职能向基层延伸,从上到下营造一种亲民为民的工作氛围。2014年以来,各派驻检察室和工作站共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8件次。
广开沟通交流渠道,让民意“上浮”。一是“面对面”交流,做好控申举报窗口接待工作,要求全体控申干警以“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颗爱心”的标准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群众问题与诉求,化解群众委屈与怨气,以积极的行动赢取群众理解与信任。二是“键对键”沟通,发挥现代科技效能,启用民生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台山检察微博等受理群众控告举报、提供法律咨询,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三是坚持开展检察长接待、巡访、回访,除将每周星期三确定为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接待日之外,院领导分别挂钩联系1个派驻检察室,每季度至少到检察室现场接访1次,并在检察室辖区各镇开展巡回走访及带案下访工作。坚持在各特殊时间节点及举报宣传期间开展检察长接访周活动,以满足特殊时期非正常增长的信访需求,及时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当面化解群众诉求。2014年以来,检察长共带头办理交办案件12件,接访64件。
    三、坚持司法护民,创新工作模式得民心
    我院积极探索矛盾化解、社会管理的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信任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
构筑“三谈三访”群众工作模式。我院不断增强为民执法意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信访工作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三谈三访”群众工作法,推行“初谈”、“再谈”、“细谈”的“三谈”递进沟通方法,延伸院领导带案下访、派驻检察室不定期约访、巡回工作站常态化巡访的“三访”网格信访平台,实现信访处置效果、便民服务水平、人文关怀力度的三提升。2014年来,我院控申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4件次,其中来信122件,来访520件,来电11件;妥善处理集体访15件88人次,告急访4件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3件次,取得了连续8年非正常涉检上访案件、群体性事件、涉检赴省进京、中央或省级挂牌督办案件零上访的良好效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构筑“三三四”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施司法权利救济改革的意见,探索建立“三三四”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推行不限案件范围、不限本人申请、不限救助方式“三个不限”,完善归口管理、各内设机构联动、主动约请监督“三个机制”,落实主动救助与被动救助、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检察救助与社会救助、救助与化解矛盾“四个结合”,增强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办理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5件,累计发放救助金5.8万元,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质案件。如在办理一起性侵幼女案的被害人救助案时,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害人的母亲陈某独自抚养三个未成年孩子,还患上了抑郁症,于是立即联合市妇联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并针对被性侵的幼女出现怕生、不愿上学等情况,联系学校心理教师等进行心理辅导,尽量减轻案件对被害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成瑞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