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地税局全面启动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将在今年初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就此,台山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市民,有效通讯地址是纳税人收到完税证明的关键。
据介绍,凡是在2009年2月28日前进行了完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且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款的纳税人,都可以拿到2008年度集中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我省地税系统专门规定2009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信息审核期。已登记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通讯地址等)不完整或基本信息有变更的,如纳税人更换第二代身份证、任职单位变化、通讯地址变更等,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提醒扣缴义务人在审核期内进行修改;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在该审核期内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修改。对于纳税人多处任职并通过任职单位多次登记个人基础信息的,最近一次登记的通讯地址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邮寄地址,所以应注重对该通讯地址的审核。
提醒:台山市地税局提醒市民,为了确保纳税人能收到完税证明,通讯地址的填写要具体、规范。有门牌号的,要具体到门牌号;没有门牌号的,如通讯地址为任职单位所在地址的,应在任职单位地址后加写任职单位全称;如果任职单位部门较多,还应再加写任职单位部门名称。
审编:陈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