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山市顺利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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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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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要求,4月29日至30日,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工作组赴台山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期间,验收组采取实地抽查核验、听取工作汇报、档案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普查工作进行系统性、全覆盖评估。 4月29日下午,验收组专家深入各镇(街)文物现场,随机抽取广海卫城城墙、“有龙则灵”石刻、崇礼学校旧址、安雅庐等10处文物点(涵盖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等类型)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文物保存现状、信息采集规范性、坐标定位精准度、平面示意图绘制质量等核心内容,同步检查“应保尽保”工作落实情况。 台山市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制定科学方案、落实专项经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数据填报规范、准确,实现全市17个镇(街)全覆盖,扎实落实“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原则。
4月30日上午,台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会议顺利召开。由省普查办专职副主任崔勇主持会议。台山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和普查办主任作汇报。验收组认真听取了我市“四普”开展情况;集中审阅普查档案、工作台账、调查记录、系统数据等普查全周期材料,严格按照国家普查验收标准开展集中评议打分,正式反馈验收意见。 会议现场 专家组一致认为,台山市文物普查工作组织到位、流程规范、成果详实,符合验收标准,同意台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验收专家组及台山市普查办相关人员合照
此次省级验收顺利通过,为台山市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筑牢坚实基础。下一步,台山市将认真吸纳验收组意见,细化普查资料整理归档,保障普查成果规范完整;强化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快普查成果转化,深度挖掘文物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依托丰富文物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与农文旅协同发展,让历史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展现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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