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妇幼保健院现对路标指示牌增加“北区医院”名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路标指示牌增加“北区医院”名称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3,816.00元(最高限价)
三、项目内容
对辖区内12处路标指示牌进行版面反光膜更换及文字内容更新(保留原有底板及支撑结构),增加“北区医院”名称标识,含旧膜清除、底板处理、版面设计、反光膜制作张贴、质保期10年。报价须含税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标识标牌制作、交通设施制作安装或与之相关的业务;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7:00前(采购文件在本院官网下载);
2. 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密封不合格的文件,均不予受理;
3. 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递交地点: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总务股(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顺安路28号);
5. 本项目报价为含税综合总价,须包含旧膜清除费、底板处理费、设计费、材料费、制作费、贴膜人工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税费、质保期服务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
6. 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6)10年质保服务承诺函;
(7)廉洁承诺书;
(8)现场勘察确认书(或报价函中已包含现场勘察承诺)。
7. 签署及盖章要求:
(1)上述报价文件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只认可供应商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章及其他印章一律无效,未加盖公章或使用其他印章替代的,视为无效报价;
(3)授权委托书须同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
8. 现场勘察要求: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必须自行前往现场核实各点位路标指示牌的实际版面规格、底板状况及施工条件。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现场实际尺寸与图纸存在偏差或底板状况与预期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价格或工期。
六、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价低者得)。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含税总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以质保服务承诺更优者优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0750-5559310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顺安路28号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总务股
附件: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路标指示牌增加“北区医院”名称项目采购方案.docx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