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报告
栏目:党风廉政   发布时间:2013/10/22 09:54 
    根据全市《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台司[2013]1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台山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标准》,对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为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由伍彩金副局长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期间,局支委会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工作共2次。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结合我局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六五”普法学习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印发文件等载体,加强对“六五”普法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在全局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按照要求,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以自学文件、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三是结合公务员全员培训、普法考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教育,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管理,利用市老干部学校课室的电子教学设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建立普法工作档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存在不足及日后努力方向
 通过对照《台山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标准》自查,我局在“六五”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个人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学习的法律知识内容单一;二是在普法工作保障方面还需加强。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常抓不懈。今后我局会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整改,提出新的办法,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全面落实,以指引日常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为建设法治台山、平安台山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