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
栏目:信息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04 11:57 
       

2017年机构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致力“兴业惠民、治吏简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以“三制”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攻坚力度,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营造便民便企、创新创业的良好政务环境。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作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深刻理解其思想精髓和精神实质,并用于指导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组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着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深化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成果。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完善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汇集反映制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支部委员之间以及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成行政许可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系统模块录入工作,深入推进“邑门式”行政服务模式改革,以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请受理平台为载体,继续推动各部门孤立的业务审批系统互联互通,逐步推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线上线下的融合应用,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务进出两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5.进一步深化“清单制”。 严格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1+3”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方案》有关程序和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做好清单管理工作,确保在法律法规等实施依据或机构职能发生变化后,做好及时调整完善“1+3’清单,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6.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委托制”。认真领会《江门市“1+6”园区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文件精神,督促各相关部门、“1+6”园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江门市赋予“1+6”园区市级行政审批权限的事项对接工作,切实加强与江门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赋予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以确保我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各园区统筹协调、自主决策、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各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7.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出台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目录。进一步加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系统性、联动性,做好中介服务事项与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清理之间的衔接工作。

8.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认真落实省和江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在生产经营准入、公共服务供给等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法精简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9.统筹做好党群政法改革有关工作。按省、江门的统一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党群政法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委部门主业主责,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配合做好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0.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省、江门的统一部署,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发达镇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完善基层政府功能,做到权责相称。

11.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省、江门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有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综合设置执法机构,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执法责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12.继续配合做好各专项改革。配合做好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和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3.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省、江门的工作部署,推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着力破解这类单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

14.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省、江门的工作部署,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着力解决相关单位存在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以及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15.推进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行业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江门改革部署,配合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专项改革。

16.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开展随机抽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异常情形名录制度,完善信用信息管理,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关于规范管理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此类事业单位的监管。

17.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总结完善推广试点经验,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调整试点范围,促使试点单位在落实法人自主权方面有所突破。

18.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继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开。全面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五、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19.结合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做好行政审批实施情况效能考核工作。在市直各机关单位提交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评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支持配合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有关工作。

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20.全面做好控编减编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控编减编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本市控编减编目标任务,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市各类编制不超过省编委核定我市的控编基数。

21.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和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与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数据共享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约束机制。

22.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审计有关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

23.加强学习培训。开展最新理论成果、政策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充分利用省、市的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抓紧抓好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充分利用各项重大改革任务压担子,全面锻炼队伍,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

24.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拓宽干部视野;重点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专项调研,不断增强基础性、针对性、前瞻性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发达地区深化改革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经验,为改革和管理工作破解难题、创新机制、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层次和站位。

25.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与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开展谈话提醒等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6.提高机关效率。加强与部门单位之间、内部各科室之间的统筹协调,保障各方面工作有序衔接。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机关高效运作。督查跟踪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督办,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