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精神,台山市委编办紧跟省、江门市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控流程环节,抓好结果运用,以“三个到位”切实做好台山市机构编制核查和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请示汇报。根据中央、省和江门市的工作部署,及时就核查统计工作的范围、措施、时限以及意义等,向市委编委领导汇报说明,得到市委编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台山实际,明确核查统计工作分为“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数据更新”五个阶段有序推进,同时细化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程序标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报送上级编办备案。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一方面,通过粤政易、微信、电话等媒介,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答复,及时规范全市机构编制核查的方法和程序。另一方面,对各单位进展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核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整体稳步推进。
二、严控流程环节,底数核查到位
一是强化自查自纠。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要求各主管部门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单位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自查核实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规范公示程序,落实群众监督,保证公开信息“零差错”。二是强化数据比对。采取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联合数据对比的方式,及时对工资系统、数字财政系统、社保系统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250条差异项进行校正勘误,保持各部门各系统数据的一致性,确保经过比对的数据能够作为核查统计工作的有效基础支撑。三是强化实地核实。制定印发《台山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实地核实工作方案》,对12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实名制信息数据进行检查,实地核实单位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总数的30.14%,其中,现场查验的单位37个,集中对账的单位89个。对实地核实环节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单位立行立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从严抓好实地核查质量。
三、科学统筹推进,结果运用到位
一是坚持统筹结合,扎实深入推进。将核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报送、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报告等工作统筹推进,加大数据共用共享力度,切实减轻各单位工作负担,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提质增效。注重机构编制配置及使用、人员力量配备等数据分析,全面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着重形成核查情况与统计分析报告。同时将核查结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审批、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推动成果转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台山市委编办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从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稳妥抓实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专项改革、镇街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任务落地,有效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对比2014年机构编制核查结果,全市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更加灵活有度,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完善,纪律要求更加深入人心。一是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在党政机构限额内,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目标,大力度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显著。在民生领域,着重加强教育、医疗保障、人防、应急、交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设置,进一步补齐短板、惠及民生。二是编制资源进一步盘活。一方面,坚持控编减编与盘活存量两手抓,全市事业单位空编率由2014年的15.46%下降到2021年的9.90%,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在镇街体制改革中,下达镇街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7名,行政编制46名,切实保障基层一线用编需求。三是“红线”意识进一步树牢。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从严抓实对“条条干预”行为的监督查处,有效杜绝机构编制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