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栏目:目录管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4 15:44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我市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市前期已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为衔接落实已经公布的改革调整事项,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基础,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131号)的工作要求,我办在对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江门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并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6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并同步在市政府、市编办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对照《目录(2016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1+3”清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今后,我办将根据深化改革和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台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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