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遗产,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十五届八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知识。
一是要加强文物实施条例的学习;
二是要增进对文物特征的了解,对于哪些是可移动的文物哪些是不可移动的文物要有清楚的认识,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是要明晰文物管理保护的责任,把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好。
会议要求各镇(街)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核定公布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抓住隐患整改不放松。努力营造声势,严厉打击文物犯罪。重视执法督察,抓好工作落实。
来源: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