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李惠文、副市长吴年积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台山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改革目标,扎实抓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对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市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工作经费保障、城市管理领域立法、数字化城管建设、舆论宣传引导等重点任务,提出明确、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措施。
在机构职能上实行“3+1”模式,即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3项管理职能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执法队伍上,建立规范统一的建制执法队伍,市、县执法队伍为支队、大队,街道设置的执法队伍为中队。在执法制度上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同时加大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装备、技术、服装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推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商户、企业、物业、媒体、协会、学校等共同治理,形成多元共治、共建共享、良性互动的局面。
来源: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