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府授权,教育厅在粤教督﹝2015﹞75号文件中公布授予台山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称号的决定。
12月9至12日,省督导验收组一行11人对台山市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进行督导验收,通过进行6个专访,召开3个座谈会,查阅验收档案资料,核查相关数据,实地考察29所学校(幼儿园)及相关教育机构,对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评估。在总结反馈会上,督导验收组认为,台山市委、市政府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工作,目标明确,规划先行,强化保障,传承并发扬台山独特的侨乡文化,努力构建教育现代化格局,全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呈现出均衡、优质、多元、特色发展的态势,已基本建立起体系健全、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走出了一条海内外台山人同心同德,崇文重教的教育现代化发展之路。
粤教督﹝2015﹞75号文件提出,希望台山市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完善教育顶层设计,发挥政府统筹主导作用,加大教育改革创新力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加大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力度,深化教育人事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