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编办
为借鉴学习省内兄弟城市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以便更好地推进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办于2015年8月26日至28日由林贤进主任带队,一行10人前往梅州、揭阳两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了学习调研。结合科室工作职责,现将梅州、揭阳两市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梅州、揭阳两市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一)梅州市在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方面的做法。一是注重做好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的收编工作。对于职能弱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通过撤销、整合或转企等方式,将其事业编制收回。如梅州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城管中环卫和公园管理的工勤事业编制收回,调剂用于解决教育、卫生领域公益事业发展的刚性用编需求。二是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的控编工作。对于部分涉及改革的事业单位,坚决控制进人;对于一个单位存在多种经费形式事业编制的,按照单位自身的公益属性,决定其中一种可使用的经费形式事业编制,而其他经费的事业编制控制使用,并逐步过渡为单一经费形式。
(二)梅州市在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发展的工作思路。就如何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发展的工作思路,梅州市编办认为民办教育、医疗的发展与机构编制部门的关联度不大,即便是现有的公立医院,对编制的概念已逐步淡化,多年来市区几家主要公立医院也没有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增编要求,日常工作所需人手主要通过编外聘用人员解决。因此,该办认为在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发展方面,政府应从生均经费、土地、税收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扶持力度。
(三)揭阳市在创新慈云医院管理方式方面的做法。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创新公立医院管理方式,揭阳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了《揭阳市慈云医院引资托管方案》,将医院的资产及经营管理权按有关程序委托广东莱斯投资集团管理,自2013年9月开始托管,为期30年。托管期间,广东莱斯投资集团享有对医院的经验管理权及按规定收取管理费等相关的权力,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托管后,揭阳市慈云医院仍保持事业单位性质不变、非营利性质不变、原职工事业编制身份不变、国有资产权属不变、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不变、承担公共服务职能不变。为适应引入民资管理的办医新模式,揭阳市慈云医院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方式,建立符合医院自身实际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确立董事会对医院“人、财、物”的管理权,使医院在经费分配、高层次人才招聘、大宗设备购置等工作上更为灵活、高效。自2013年9月托管至今,广东莱斯集团已按照协议启动前期住院大楼、门急诊大楼等基建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其中门急诊综合大楼已初步建成并将投入使用。利用广东莱斯集团的资金、先进管理团队和技术设备,切实为揭阳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办医,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快医疗事业发展开创了新路子。
二、梅州、揭阳两市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启示
(一)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面。梅州市编办“加大收编力度、严控事业单位用编”的做法,是各地机构编制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央、省提出“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有力抓手,与我市前一阶段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也是异曲同工。其中,梅州市编办对存在多种经费形式事业单位采取“按照单位自身的公益属性,决定其中一种可使用的经费形式事业编制,其他经费形式的事业编制控制使用,并逐步过渡为单一经费形式”的做法,为我们如何做好我市同类型事业单位编制的调整和使用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目前,市直仍有3家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存在两种或以上经费形式,经费形式的多样性既给机构编制部门的日常管理增加了难度,也为机构分类增加了难度。受梅州市做法的启发,对于存在多种经费形式事业编制的单位,我们可在日常用编管理中,引导单位尽量往一种经费形式编制进人,避免同一单位存在多种经费形式的在编人员。
(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揭阳市慈云医院引资托管改革,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社会办医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管理团队对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进行建设和管理,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在机构编制、财政经费、行政管理成本等方面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和负担,提高政府行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大提升医院的软硬环境建设,促进公立医院的快速发展,扩大医疗卫生资源的供给,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公用事业的投入与管理,是今后政府对社会公用事业投入模式改革的发展方向。揭阳市慈云医院采取的引资托管模式,恰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PPP合作模式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的大胆尝试。虽然该医院开展引资托管改革的时间不长,目前仍处于医院改扩建阶段,对于医院在管理体制、资金投入、运营模式等新做法所取得的成效仍暂未能体现,但是此模式对于破解政府如何运用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发展公益事业,盘活社会资本存量,缓解政府机构编制和财政的压力,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