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编办政治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办实行思想政治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党支部对全办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指导;
(二)党支部成员对分管股(室),既抓业务工作,也应抓好分管股(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办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专门的思想政治学习);
(四)各股(室)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的工作,主动做好党员、共青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股(室)负责人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做好本股(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及时向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反映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汇报队伍的情况。
二、实行思想政治教育与加强制度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原则上规定每周安排一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
(二)制定政治思想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制度;
(三)实行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汇报制度;
(四)健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
(五)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实行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日常生活中对干部、职工遇到的以下各种情况,党支部成员或各股(室)负责人亲自出面做工作。
(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有病住院时要及时探望;
(二)干部、职工父母来办探望子弟时,要主动热情接待,并介绍情况;
(三)干部、职工外出执行任务或学习时要提出要求和希望,回来要汇报;
(四)干部、职工结婚前要提出晚育和勤俭办婚事的可行措施;
(五)干部、职工遇到困难时要及时帮助解决;
(六)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七)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一时出了差错,要给予同志式的热情帮助;
(八)每年各个节日要及时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
(九)各股(室)进行思想分析会时,分管领导要主动参加。
四、实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做到:
(一)在研究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布置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布置思想政治工作;
(三)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汇报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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