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外事、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宣传、信息、网络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二)机构编制股
负责拟订本市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直机关机构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市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主持人)的联席会议和除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的设立和调整工作;审核市直机关、镇(街道)机关的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渠道等;协调各部门的职责调整与分工;审核市直机关、镇(街道)机关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雇员员额;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直机关、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雇员员额)使用申请、增减员手续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信访和有关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建立并实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法制化建设。
二、直属行政机构
台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行政机构,副科级。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市属和国家、省、江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