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健全 管理规范 我司供水管理工作获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组高度评价
栏目:公司动态来源:台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8-02 

 

6月份,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成立考核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组将台山市台城镇供水列入首轮第一批次考核名单,对我司的供水管理实行考核。

此次考核内容涉及水质管理、水厂运行与管理、管网运行与管理、供水服务、供水安全及应急管理等五大方面,共对近200个管理项目实行考核。考核评分标准要求,供水单位必须按国家颁布的供水管理规范实行管理;供水管理上必须具备管理制度、人员与设备的管理记录、客户服务记录、生产原始数据等管理资料;各项制度和生产管理记录必须符合国家供水管理规范的要求。

按考核规定,最终考核结果将报送省人民政府,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这次考核的是最细化、最严格、最规范的,也是广东省实施城乡供水规范化管理的开端,台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这次考核给予高度重视。

我司接到《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时,距考核时间仅有一个月时间,面对着近200个考核项目,准备时间显得短促,使我司的备检压力较大。但在备检的过程中发觉,我司长期以来坚持实行供水规范化管理,在制度管理上,按国家颁布的供水管理规范,及时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起规范的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在生产管理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对欠缺之处,及时实施整改。正是由于我司在管理规范化方面的坚持和积累,供水规范化管理在我司已全面落实,使备检过程较为轻松。

620下午,省考核组在台山市住建局召开座谈会,台山市方国韶副市长、江门水务局张侦常科长、台山市住建局彭建明局长、自来水公司樊新就董事长和刘清林总经理参加了会议。会议上,考核组听取了刘清林总经理关于我司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我司各项供水管理制度和管理记录,对我司的供水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善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1日上午,省考核组到我司营业所、供水调度中心和台城供水厂对工作人员、工作场地、设备运行、工作记录等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经考核,我司各项供水管理都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各项管理过程和结果都符合规范要求。

此次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组对我司在制度、水质、客服、安全、管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县级市当中取得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