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劳动模范协会举行成立大会,通过《台山市劳动模范协会章程》;选举劳动模范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建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温建强等到会祝贺,并为当选领导颁发当选证。
大会选举关活明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刘启汗、袁雪寒、张毅良为副会长;黄秀燕为秘书长;朱信德等13人为理事会成员。
成立市劳动模范协会,是台山市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旨在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推广劳动模范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倡导劳模树立终身学习,努力争当知识型劳模;促进劳动模范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精神;组织劳动模范对本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劳动模范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加强劳动模范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增进友谊;了解劳动模范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和要求,维护劳动模范的合法权益。
模范协会设理事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会办公地点设在市总工会办公楼内。
新当选会长关活明发表讲话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全体会员的信任,我要团结大家,带领大家,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开拓创新,发挥聪明才智,为建设幸福台山作出新的贡献。
李建慈副书记寄语协会与全体会员,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协会平台作用,在弘扬劳动模范精神,提高劳动模范素质,发挥劳动模范作用,加强劳动模范联系,维护劳动模范权益五个方面上努力开展工作,把我市劳动模范协会办成真正的劳动模范之家。各级劳模要继续发扬劳动模范精神,争做改革发展的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立新功。
成立大会后,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劳模代表座谈会。(台山政府网/众慧 通讯员/李丽慈)
审编:陈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