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第五届“税收杯”职工乒乓球锦标赛规程
栏目:市总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9 14:57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活跃我市职工文体生活,深入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加快侨乡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办,市体育局、市乒乓球协会协办台山市第五届“税收杯”职工乒乓球锦标赛。

一、比赛项目: 

(1)“税收杯”男、女子团体赛。
(2)“税收杯”男、女子单打赛。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09年4月18日(下午)—20日在台山正贤体育训练馆举行。

三、比赛组队及报名办法:

1、“税收杯”男、女子团体锦标赛;以镇、局基层工会组织报名参赛(有赞助单位可副冠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4名,领队(或教练)1人。

2、“税收杯”男、女子单打锦标赛:每队在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中选出运动员参加单打比赛(最多2人)。在报名表中注明。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台山工作或台山籍的公民,且年龄限于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报名时请交运动员的户口簿(非台山籍的交单位证明、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一寸相片2张,不在台山工作或不是台山籍的不准参赛。

4、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比赛资格。

5、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4月8日下午5时前截止报名,报名时请派专人将报名表、相片及有关资料交到台山市总工会生产宣教部(联系电话:5525376),报名后不得更改,过期无效。4月15日下午三时在市总工会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抽签会议,请各队派人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四、比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40MM乒乓球;
(3)团体赛采取每场五盘三胜、每盘五局三胜制(11分制),每场比赛3名队员出赛,比赛顺序:A─X, B─Y, C─Z,  A─Y ,B─X。单打比赛初赛采用五局三胜制,进入前八名决赛采用七局四胜制。
(4)大会根据参赛队数及人数确定具体赛制。
(5)根据上届比赛成绩设立种子队和种子选手。

五、奖励:

以上各项比赛原则上均奖励前八名。但若报名参赛不足八队(人)时,奖励前四名。分别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匾)及荣誉证书。

1、男、女子团体赛:男、女子团体前三名(参赛队员另颁发奖牌),男、女子单打前三名颁发第五届“税收杯”;
2、男、女团体赛第四至第八名均颁发奖牌(匾)一面。
3、男、女团体赛第四至第八名(个人)及男、女单打赛第四至第八名者颁发荣誉证书。
4、凡获得以上各项比赛前八名者,均给予奖金鼓励。
男、女团体前八名分别为:2500元、2000元、18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男、女单打前八名分别为: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六、其他事项:

1、凡参加比赛者均需穿着统一的(前面台山“税收杯”2009年4月,后面“纳税光荣”)运动上衣参加比赛,各队报名时请注明衣服尺码,以便由组委会统一购置。
2、各队参加比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开支自行解决,参赛队员自备球拍。
3、各队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组队参赛,教育队员文明参赛,遵守竞赛组委会的的纪律。
4、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

 

台山市第五届“税收杯”职工乒乓球锦标赛组委会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