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广东省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全国和省劳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0年广东省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者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