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会会员入会须知
驻会会员分出证义工和驻会义工
出证义工主要是负责义工资料整理,例如协助新进义工的信息录入和注册服务证的发放。
驻会义工主要是负责义工联日常事务管理,例如日常业务联系和活动协调等。
申请入会资格
(一)申请者须为台山市常住人口,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二)支持本会的使命和信念,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
(三)年满18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从事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申请入会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台山义工网)下载申请表格《台山市义工联合会会员驻会申请表》填妥后,与相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回本会审核;(为保障个人利益,申请者必须在申请表格上填写与身份证相同的中、英文(拼音)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份及联系方式,否则申请将不会被接受。)
(二)本会或属下授权分会对提交的申请入会资料进行审核;
(三)双方签订驻会会员工作协议;
驻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自愿加入驻会或者退出驻会;
(三)参与本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四)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五)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六)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七)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八)按服务表现和贡献获颁表彰奖项。
驻会会员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
(三)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
(四)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五)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六)不得以会员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承诺每月服务不少于8小时;
(八)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附件1:
台山市义工联合会会员驻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