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英
陈凤英,女,1991年出生,台山市台城街道东云社区委员。曾荣获“广东十大孝女”“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全国乡村好青年”“中国好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第五届江门市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等称号。 31年前,刚出生4天的陈凤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车站,随后被深井镇一对好心夫妇收养。在她13岁那年,她父亲病故,外公外婆也相继去世。母亲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每天以泪洗脸,后又查出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陈凤英含着泪毅然承担起了一个家的重任。从那时起,她每天都起早摸黑,一边上学一边照顾重病的妈妈,放学回家还要到田里种地,她还利用节假日的时间到镇上打散工帮补家用。为了方便照顾母亲,她两次放弃就读重点学校。在政府的帮扶,在社会热心人士的关怀以及老师、同学、亲朋好友的支持下,凤英顺利完成了学业。2018年,在大家的祝福中她成了家。结婚后,她和家人共同照顾妈妈。从2003年至今,陈凤英19年如一日悉心照料着母亲,虽然母亲长期卧床,但是身上没有一处褥疮,精神状态也非常好,无论多艰难,小俩口对于照顾好妈妈的这份爱的执着永远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