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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台山法院公布3起失信案例
时间:2023-04-04 16:31

来源:台山法院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台山法院持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频次,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生效法律裁判,崇尚诚实守信的社会良好氛围,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失信被执行人赵某,28岁,住台山市斗山镇。

2018年12月,赵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何某借款30000元,并约定于2019年6月25日前还清。2019年1月,赵某再次向何某借款100000元,约定于2019年6月1日前还清,双方均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何某向赵某催收,赵某拒绝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何某遂提起诉讼。

台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向何某偿还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43376.7元。因赵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何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台山法院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赵某仍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台山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例二:

失信被执行人熊某,28岁,住台山市三合镇。

熊某与林某是同事关系,打算合伙经商,因熊某以家人出国处理事情无法开保险柜取卡提款为由,多次向林某提出借款求助,并承诺等其家人回国后清还所有款项,林某基于朋友及合作伙伴立场而相助。但熊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导致林某背负多个债务,精神压力巨大。在林某的坚持催款下,熊某写下《结算证明》承诺于2022年4月6日向林某清还其中21万元费用。到承诺还款日期后,熊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拖延躲避甚至失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某遂诉至法院。

台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熊某向林某支付欠款21万元。因熊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林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台山法院向熊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但熊某仍未履行义务,台山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例三:

失信被执行人谭某,38岁,住台山市北陡镇。

何某于2015年起在谭某经营的店铺从事上门门窗安装工作。自2020年开始,何某与谭某口头约定按每日250元的劳务报酬计算工资,每月支付一部分生活费,年底结清当年的劳务报酬。何某2020年11月辞去工作后多次要求谭某结清劳务报酬31117元。谭某承诺2021年2月10日前结清,并于2021年5月15日出具欠条承诺分期付清工资,但经多次催讨,谭某依然没有按时支付,何某遂诉至法院。

在诉前联调阶段,经台山法院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谭某欠何某劳务款31117元,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21117元从2021年7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3000元,直至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台山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该调解协议生效后,谭某未履行支付劳务报酬义务。

2023年1月9日,何某向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谭某拒不履行且避而不见,台山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