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实践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车辆办理了查封手续后,常常因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擅自转移车辆等原因,难以实际控制车辆。今年以来,台山市法院在江门中院的指导下积极联动台山公安机关,建立“法院+公安”查人扣车机制,“查人扣车”执行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您好!是台山市法院执行局吗?我局在海宴镇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车辆,请前往扣押。”近日,台山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台山市公安局告知查扣车辆的来电。
车辆扣押现场
原来,市公安局通过技术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车辆正在台山市海宴镇附近活动。台山市法院执行局立即采取措施,派出执行团队驱车赶往现场,并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停靠在海宴镇某村道上的车辆,执行团队随即将被执行人黄某车辆控制并与黄某面谈。执行干警依法告知被执行人黄某如不能履行法院判决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要承担的后果,因黄某表示一时未能筹得足够的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台山市法院依法将其车辆扣押查封。
黄某填写资料
这是台山市法院联合市公安机关启动“查人扣车”机制后查控成功的第一台车辆。该项机制是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推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重要举措。目前,台山市法院已向市公安机关移送4名失信被执行人及3辆被查封车辆的协助执行材料,将不断增强执行工作合力,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努力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