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格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我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现公布一则违法广告宣传失信案例:
2022年11月2日,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职权监督检查时,发现台山市海宴镇笑飞足浴店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墙壁上张贴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和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的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和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