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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沿海盛产盐
唐朝统一岭南后,推行一些有别于中原地区的政令,有利于促进岭南地区的开发和生产的发展。宋人撰的《龙城录》已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业、淡水养殖业有所记载。如水稻生产的“深耕浅种,时耘时籽。却牛羊之践履,去螟之残害。勤以朝夕,滋之粪土,而有秋望,富有年矣”。《北户录》首次记下淡水养殖业的发展,“鱼即鱼令,鲤之属。育于池塘间,一年内可供口腹也”。手工业的陶瓷、纺织、编织、文具等行业也有所发展。
时属新会县之今台山地区,除水稻及淡水养殖如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沿海的居民,利用海水煮盐。《新唐书·地理志》记:“广州新会有盐,近海百姓煮盐为业,远近自给。”新会的沿海地区,大多在今台山境内,“新会有盐”,基本是产自今台山境内的沿海地区。宋太宗时乐史写的《太平寰宇记》记载:“新会县上川洲、下川洲,在县南二百六十里大海中。其洲带山,湾浦极广,有盐田,土人煮盐为业。”宋神宗元丰年间,王存等编写的《元丰九域志》记:“新会县有海宴、博劳、怀宁、都斛、矬峒、金斗六盐场。”这6个盐场,除了金斗一个所属不明之外,5个都在今台山境内。《简明广东史》记:“北宋东西海有12个盐场:海丰2,归善1,东莞3,新会6”。由此可见,新会的盐场占了当时的一半。也就是说,今台山地区的盐场占了当时东西海总数的一半,可见其地位之重要。
唐宋年间今台山境内盛产盐,主要是利用海洋资源,其生产成本低廉,操作也较简单。明代《新宁县志》记:“海宴盐取沙淋卤而煎之;矬峒盐用稿浸水干烧灰淋水而煎之。”雷泽普编著之《新宁乡土地理》记:“宁邑盐产有二:一秆盐,一沙盐。秆盐者,用晚造(稻)之秆,置海岸,以咸潮渍之,曝干又渍。数次之后,烧为灰,复用咸潮滤之,煮其水,遂成盐。沙盐者,筑场海滨,用石灰、加沙实之,则其地坚如平石,而无缝。又筑塍以留水,如水田形,名曰盐田。潮上则满溢,潮退则停留,烈日曝之,乃成盐屑,日积加厚,久则层层冰裂矣,取起碾碎,名曰生盐。若再煮之,则成熟盐。然沙盐不及秆盐之佳。”在海宴沙边村前一带,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建设沙边盐场时,曾发现盐田的遗址。
由于唐代新会今台山境内已盛产盐,于武德八年(625年),设置了冈州盐场进行管理。
1973年7月在兴建石花山游泳池时,发掘出两座唐墓,出土了一副“金银莲花钗”和一面“海马葡萄镜”,这些经鉴定是唐代中期的饰物。1974年10月,在那扶将军山发掘出两座唐墓,出土两个雕有镇墓兽和人物图案的陶魂坛。这些贵重的唐代饰物的出土,尤其是在比较偏远的那扶,发掘出唐代墓葬,可以引证今台山境内在唐代已经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这个地区的生产已经有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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