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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繁荣交易旺
历史上随着侨乡的形成,侨汇的汇入,我市的商品流通,工商贸易,逐步形成兴旺的市场,群众的购买力较强。适应市场流通,除了台城这个中心城市商业繁荣,向有“小广州”之称外,历史上曾先后形成了七十多个圩镇,其中各行政区域的中心圩镇,又是一个地区的商业贸易中心,农副产品交流的集散地。
新中国成立后,五十年代逐步建立国营商业,原有私营商业也通过改造,实行“赎买政策”,成为“公私合营”企业。与此同时,从1951年起,由群众组织的消费合作社,供应副食品及日常生活资料。这一商业组织由台城开始,继而扩展到广海、四九、五十、附城、三合、白沙等地。1951年春,台山县人民政府拨出5000元经费,筹办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吸收群众入股的资本,购进销售各种商品供应市场,年终盈利分红。1951年5月,正式成立“台山县供销合作总社”。到1952年底,全县基层供销社已发展到17个,群众入股金额30万元,有干部职工626人,有零售、货摊店114个,固定摊位23个,批发部42个,农副产品收购站33个,以后逐步发展,形成了全县性的供销合作社商业系统。
处于商业主导地位的国营商业,也由1950年4月建立起第一家公司——台山县国营贸易公司,发展到1954年先后建立起百货公司、糖烟酒专卖公司、花纱布公司;以后,又相继建立纺织品、文化用品、医药、药材、水产、果菜、杂货、食品、饮食、服务、糖果糕点等公司。到1956年,我县国营商业已建立了14个专业公司,职工801人。国营商业由此成为全县商业的主体,形成从管理到经营、从批发到零售、从上到下的商业体系。1956年5月成立台山县商业局,负责全县的商业领导和管理工作。
1957年底,适应国家贯彻华侨政策,县百货公司首先在台城设立“华侨特种商品供应商店”,接着在侨眷较多的斗山、大江、都斛、端芬、白沙等地设立华侨商店。1961年9月,建立“台山华侨商品供应公司”,全县的华侨商店共17间,未有华侨商店的三个公社也设了华侨商品供应专柜。这些华侨商店供应的物资,都是同海外华侨汇进的侨汇挂钩,凭侨汇物资供应票购买。
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华侨商品供应,都是在国家实行计划经济、计划分配的特定环境条件下产生的商业经营机构。解放后的30年间,市场供应人民生活必需品大部分都实行计划分配,定量凭证供应。1953年12月10日起,我县实施粮食市场统一管理;1955年6月7日,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1955年6月30日取消油料自由市场,统一由国营油脂公司经营。1954年9月16日,开始定量发放民用布票,全县66.8万多人,每人发放布票13.6市尺,棉布实行凭票购买。以后,每个家庭除了粮票、油票、布票之外,还有肉票、鱼票、糖票、肥皂票等等。这些计划分配的商品,都是通过国营、供销社商业和华侨特种供应的渠道供应的。
供销合作社的商业体制,除了计划供应生产生活资料外,还负担为生产服务的任务,为农村培植货源,帮助和扶持农副产品发展,实行面向群众、面向生产、服务第一的宗旨。
由于计划经济对商品实行计划分配,商业贸易受到一定的局限。1950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4239.9万元;1959年,增长到7631.7万元;1969年增长到11540.5万元;1979年,增长到22129万元。1979年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商业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市场逐步开放,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商业贸易出现多家经营、多家竞争的局面,市场更加繁荣,交易更为兴旺。改革开放十年后的198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呈现飞跃式的增长,达到132654万元。从1949年到1989年新中国成立四十年间,全县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1950年的4240万元,增加到1989年的132654万元,四十年平均每年递增9.23%。而改革开放十年,却由1978年的19024万元,增加到1988年的117877万元,十年平均每年递增20%。199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9亿元,比1989年13.26亿元增长2.53倍。集市贸易成交额也由1978年2774万元,增加到1988年16453万元,十年平均每年递增19.49%。1999年全市集市贸易成交额12.96亿元,比1989年1.99亿元增长5.51倍。
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市场的兴旺。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改革了原来的经营机制,1993年12月28日,成立了台山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粮食企业集团公司、食品企业集团公司、供销社集团公司。各公司的下属企业,推行经营承包制,加强经营管理,开拓流通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在改革开放中,我市的集市贸易和个体工商业应运而生,争相发展,成为商业贸易崛起的新生力量。过去,我县的集贸市场,设施十分简陋,全县30个镇级瓦棚市场,都是五十年代以前建起来的。这些简陋的市场总面积仅有1.17万平方米,各地的集市交易基本上是以街边、路边摆摊居多。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集市贸易日益兴旺,加强了集贸市场的建设,促进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从1984年开始,我县对集贸市场实行统一规划,扩大市场面积,多渠道、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到1988年,全县镇级市场已经发展到59个,其中钢筋水泥结构的市场16个,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1999年,全市镇级市场已达到61个,其中钢筋水泥结构的市场58个,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这些市场,既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专业性的水产品市场,有南湾、横山、台城城东等。台城地区还构筑了饮食企业市场,附城镇在环市路建成了一条颇具规模的食街。各地的综合性市场配套完善,整洁卫生,集市贸易与经营吃、用、穿、玩的商品齐全。台城地区自1985年以来,先后改建了南昌市场,新建了东门市场、城北市场、城西市场。1999年8月又建成了新宁市场,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1985年10月投资240万元,将南昌市场改建成三层,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大型市场;1994年5月又投入1000万元,扩建5400平方米的市场。扩建后的南昌市场建筑面积达到1.51万平方米。南昌市场成为经营肉、鱼、蔬菜、副食等综合性的市场,设有700多个摊位;二楼成为服装专业市场,有摊铺520间。由于商品齐备,交易活跃,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方便了群众生活。南昌市场由于加强管理,文明经商,1995年12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市场商品供应丰富,营销方式也向超级市场、连锁店、货仓式发展。1997年9月,由旅港乡亲经营的城东利迪超级市场开业,成为台山市首家大型的超级市场。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和海外乡亲探亲观光的旅游生活需要,由旅港乡亲刘炳光的香港惟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台山商业城、高业大酒店,于1996年1月奠基兴建。这座商业城建成,将成为台山最大的商业中心和最大的旅业、酒店。
个体工商业户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有的在圩镇设店经营,有的在集市设摊摆档。个体工商户由1979年130户、从业人员130人,发展到1999年底,全市个体商户已达20448户,从业人员44353人;私营企业404家,职工7万多人。个体商户活跃在城乡的贸易市场,成为商业贸易的重要力量;个体私营经济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缴纳税金占全市税收的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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