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工)委、市直属团(总)支部:
为丰富和活跃我市青年的文化生活,深化“台山十大歌手大赛”这一传统青年文化品牌,积极发现培养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台、市青联决定在5月至6月联合举办“快乐青春”--2007“新富源”杯台山市十大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协办单位:台山市新富源大酒店
支持单位:台山市自由城歌舞厅
一、参赛对象:
凡年满14-45周岁的本市青年或在我市工作半年以上的外地青年均可报名参赛(曾获本市历届青年歌手大赛冠军者谢绝参加)。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外地青年要出示暂住证或所在单位的证明等有效证件。
二、参赛要求:
大赛设独唱项目,分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参赛歌曲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参赛者须自带伴奏影碟(主办单位可提供一定曲目的伴奏影碟)。
三、比赛时间和办法:
比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5月至6月份,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各自组织“新富源”杯台山市十大青年歌手大赛(XX镇)分赛区,海选出前6名(镇不要求分唱法进行比赛)参加市初赛;全市每个镇(街、场)设一个赛区,共有18个赛区,加上团市委直属赛区,共19个区。对举行海选的镇,团市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当地开展“新富源”台山市十大青年歌手大赛之××镇××杯青年卡拉OK大赛等活动,扩大青年歌手赛的影响力,使更多的青年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对于没有条件进行比赛的镇,要积极宣传本项比赛的信息,直接组织参赛歌手参加团市委赛区的海选,报名费由镇团委收取,但团市委不划拨经费。
海选将于6月19日前在各赛区举行(各赛区海选时间以当地团委公布时间为准),初赛定于6月20日在台山市自由城大堂举行,初赛筛选出32名歌手参加复赛,复赛选出16名歌手参加决赛。复赛后的16名选手将由电视台录制演唱片断,在电视台点播频道播放,并根据点播数量评出最受欢迎歌手一名。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4月26日至6月19日为报名、海选时间,参赛歌手可在所在分赛区(18个镇场)团组织报名参加海选,或直接到团市委办公室报名参加团市委直属赛区海选。报名费每人20元,学生凭学生证10元。
五、奖励办法:
民族和通俗唱法分别评出冠军、亚军、季军。
冠军:奖金2000元,奖杯一座,证书;
亚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座,证书;
季军:奖金1000元,奖杯一座,证书;
第4名:奖金600元,证书;
第5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6-8名:奖金300元,证书;
7、最受欢迎歌手一名,奖金1000元,奖杯一座,证书。
联系电话:5511941,联系人:许国觉。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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