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度台山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镇中心小学、完(职)中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广大辅导员积极投身少先队事业,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努力学习,从小立志做“四有”新人,促进我市少先队工作健康开展,培养新世纪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经研究,定于“六一”节期间表彰一批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少先队工作先进镇条件:
1、领导重视,配备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并落实其政治、经济待遇,把少先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制度健全,“五有十率”不断巩固和发展,少先队活动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把实施“雏鹰行动”与少先队的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效果显著,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辅导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六会”技能有较大提高。
3、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完善少先队小家档、小阵地的建设。
4、能与镇团委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时上报总结、计划,能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做到每月汇报一次。
5、《少先队员》杂志订阅工作好,能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不断充实本地的少先队活动内容。
(二)先进大队、中队条件:
1、思想教育好。根据少先队员的年龄特点和侨乡特点,针对队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的提高。
2、少先队活动制度健全,全面实施“雏鹰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活泼和富有创造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并收到显著的效果。
3、少先队阵地建设好。有队室,且布置规范,配齐队旗、大小鼓和号,并以《广东省少先队鼓号队训练规范》的标准全面规范、统一动作。
4、队员具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团结友爱,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行为,队干民主作风好。
(三)优秀辅导员、少工干部条件: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少先队工作,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善于发挥队员的主观能动性,指导队员开展富有特色的少先队主题活动;
3、为人师表,做队员们的知心朋友,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4、执行各项决议,依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队员参加上级的各项活动,效果显著。
(四)优秀少先队员条件:
1、积极完成少先队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助人为乐;
2、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自觉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使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大家所拥护。
(二)推荐参加市审批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额见附表)填写《05-06学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和《05-06学年度优秀个人申报表》(各一式两份),于五月二十二日前报送团市委。
以上通知,请贯彻落实。
附: 1、《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05-06学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
3、《05-06学年度优秀个人申报表》
少先队台山市工作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