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
为深化创建台山市“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文明号”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要积极做好争创2006年度台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申报工作。今年“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将继续按《台山市推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严格把关,严要求、高标准地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向新的高度。申报工作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关于申报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工作集体。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钻研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符合各行业、系统对本工种、本岗位要求执行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6、岗位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大方;各项服务设施完备,运转正常。
7、岗位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8、建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档案。创建活动有关文件资料、活动(会议)记录、群众意见、各级检查情况等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9、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二、申报创建台山市“青年文明号”办法
1、所有本市的金融、邮电、卫生、公安、运输、公交、商贸、税务、口岸、饮食服务、个体劳动者等窗口性行业及机关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青年集体都可申报。
2、申报创建单位要在申报期限截止前到团市委领取“争创青年文明号”牌,把“争创青年文明号”牌摆放在显眼地方。创建期间要制作“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分发给群众。服务卡样式:正面为全国统一式样图案,背面印上本岗或队、班、组“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承诺等情况(可向团市委咨询)。
3、申报创建当年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的截止时间在7月下旬,2006年度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评定工作在11月进行。申报时必须填写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考核标准评分表,验收时还要写好开展活动总结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或奖章证书等。
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考核标准表可自行复印或向团市委宣传部索取,亦可从台山青少网http://www.tsyouth.com下载。联系人:吴坚宏、陈健宇;联系电话:5511941。
附:1. 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 台山市“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