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领导分工
机关部室
直属单位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台山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
媒体聚焦
基层在线
乡镇(街道)团组织
学校团组织
市直机关团组织
队旗飘扬
党务公开
团务公开
近年工作
预决算公开
人事信息
学习路上
专题专栏
学习二十大
创建文明城市
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
台山市青少网
>
通知公告
>
台山市推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11/08 17:18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投资环境,实现“十个增长”的要求,以弘扬职业文明、传播社会新风为核心,以岗位优质服务和社区服务为抓手,以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为目标,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一流的现代安全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健全。层层建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把创建活动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
(二)运作机制科学规范。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分别制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管理规范科学,监督机制健全,运作良好有效。
(三)社会参与面广。以窗口服务行业的青年为主,动员工业企业、学校、部队的青年共同参与。有70%以上的窗口服务行业的青年参与创建活动。
(四)宣传效果好,社会知名度高,市民反映良好。制定详尽的宣传工作规划,有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通过广泛宣传,使市民对“青年文明号”的知晓度达到50%。
(五)综合效益显著。通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的职业文明水平和职业技能,提高城市文明素质。群众对“青年文明号”满意率达到90%以上。市级“青年文明号”岗位成员100%达到本行业、本岗位的规范标准,80%以上的成员达到“青年文明号”岗位规范标准,员工在岗位资格考试中达到100%合格,70%以上达到良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机制,加强领导。
1、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纳入台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系统、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争取由团市委、精神文明办命名表彰。
2、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通过签订创建达标责任书的形式,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并根据创建目标制定落实措施和实施进度。
3、各单位对创建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纳入行政行为。普遍做到“三个纳入”:即将创建活动纳入单位的总体工作之中;将重点活动纳入单位的阶段工作安排;将创建活动考核纳入单位的考核奖惩中。
(二)拓宽领域,全面推进。
要不断拓宽“青年文明号”的活动领域,扩大社会参与程度。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除了在现有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税务、公安、卫生、公交、商贸、口岸、电力、工商、个体私营等窗口行业和机关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中已经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外,还要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的覆盖率,力争有15个以上的行业、70%以上的窗口服务行业的青年参与创建活动。要求凡是有团组织覆盖的基层单位都可创建“青年文明号”。在没有成立团组织的单位,可以先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并通过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带动团组织建设。
在“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之间开展结对共创“青年文明号”活动。要求台山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对口帮扶1个以上的争创“青年文明号”集体,结对共建,传授经验,加强指导,共同提高,从而提高全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对共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将作为台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年度复核的要求之一,争创“青年文明号”集体有结对共建单位的将予以加分。新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需要联系结对共建单位的可向团市委宣传部申请。
(三)规范申报,标准创建。
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抓申报、创建、总结的规范化、标准化,试行“青年文明号”标准化申报考核。通过召开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推进会,使 “青年文明号”活动,规范申报,标准创建。
(四)明确标准,严格考核。
各级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各级“青年文明号”的评价考核标准,形成科学、严密、规范的评价标准体系。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细致考核标准的旅游、交通邮电、税务、金融、公安、卫生、电力、个体私营等行业,要进一步完善创建目标和奖励办法,尽快制定相关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尚未制定明确创建目标和考核标准的行业和有关单位,要抓紧研究,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抓紧整改,保证在2005年上半年有所突破。
对“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申报、审核和检查程序,采取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团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保证“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严肃性。
(五)推行公示制、承诺制。
实行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科学性,确保青年文明号质量,使青年文明号真正成为讲文明、树新风、讲信用、重信誉的典型。
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的办法。凡申报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自然情况(人数、平均年龄、负责人姓名及年龄、35周岁以下青年数等)、创建情况(指采取了哪些创建措施,取得了什么业绩,获得过什么荣誉等)、申报情况(指申报哪个行业的文明号,由什么组织往上申报等)、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电话及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监督电话:5511941,通讯地址:台山市市府大院团市委,电子信箱:
tstw2001@163.com
)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基层群众监督。
加大推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工作力度,实行社会承诺制。要求窗口服务行业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印制服务卡,服务卡上除公开服务承诺外,要写明联系电话、联系人以及监督电话,方便群众联系业务和投诉。服务卡式样为:正面图案为全国统一式样,背面印上本岗(队、班、组等)“青年文明号”承诺服务标准的具体内容。服务卡统一由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印制。
(六)深入社区,服务群众。
开展“青年文明号进社区”、“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让“青年文明号”的优质服务走入家庭、走进社区。要求各镇(场)有1个以上的社区启动助万家活动。旅游景区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一条龙”活动,为游客提供舒心、安全、方便、全面的优质服务,做好特色服务和延伸服务;在出入口收费站和口岸单位开展“青年文明号真情迎宾客”活动,使进出台山市的中外旅客得到优质的服务。
(七)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人心,变成全市人民的实际行动。宣传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争取市有关单位支持,制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团刊、青少网、电视台、电台开辟创建“青年文明号”专栏或专题节目,组织新闻单位对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
2、设立相对固定的宣传阵地。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在主要办公场所设立“青年文明号”宣传栏、宣传广告等。要在出入口收费站、车站、港口、旅游景点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宣传广告、宣传标语。
通过广泛宣传,使“青年文明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全社会文明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的提高,使市民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知晓率达到50%以上。
(八)落实措施,加强监督。
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督。各级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要相应成立同级“青年文明号监督委员会”,采取聘请“青年文明号”特约监察员、发放问卷调查表和服务监督卡等形式,把社会监督正规化,组织化。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并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不仅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举报,同时也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青年文明号”提出改进服务、提高创建水平的建议。设立台山市“青年文明号”热线,专门受理市民对“青年文明号”的有关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所有“青年文明号”岗位都要公开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公布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和全市统一的“青年文明号”热线电话号码,设立顾客意见本,对收到的投诉电话和来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复。对受到投诉并经查核属实的“青年文明号”单位,要坚决给予摘牌,保证“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严肃性。所有“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都要在本岗位的显眼的地方摆设由台山市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创建标志。
(九)重在建设,加强管理。
要坚持“号”、“手”联动,互相促进。动员各级“青年文明号”及创建集体广泛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通过拜师学技、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提高青工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演讲赛、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敬业乐业精神,力争有“青年文明号”的地方,就有“青年岗位能手”,切实提高青工的综合素质,推动科技进步,使青年人才工程和青年文明工程同步调协发展。
全市各行业、各单位都应重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阵地建设,从长远角度考虑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组织团员青年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开设“青年文明号服务集市”,为群众提供经常性的各种便民优质服务。
四、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青年文明号”骨干和带头人。组织对口交流、考察,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人力保证。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检查督促评比工作,经常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工作,保证活动经费的落实和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提高创建活动的档次和水平。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本意见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早见成效,推动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高质量地把我市创建成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先进城市,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新侨乡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上一篇:
关于在全市团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在“五四”期间开展系列青年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