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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陈凤英喜获“全国乡村好青年”称号
发布时间:2015/02/06 11:27
为充分发挥优秀道德青年典型示范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期,团市委推荐我市孝女陈凤英参加全国乡村好青年评选。经过层层评选,陈凤英喜获“全国乡村好青年”称号,于1月27日-29日前往北京接受团中央颁奖。据了解,陈凤英是江门市唯一候选人,也是广东省唯一“乡村道德好青年”。
1
月27日
-29
日,陈凤英在团省委的带领下,前往北京参加“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表彰、全国‘乡村好青年’发布暨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团中央领导的工作指示,与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获奖者、其他全国“乡村好青年”、协会会员代表座谈,接受团中央颁发的“全国乡村好青年“奖状。
据介绍,寻找乡村好青年活动是团中央发起,由省、市、县、乡团组织共同推进的大型公益活动。这项活动旨在寻找、宣传农村青年身边的优秀典型,分享他们的故事,引导农村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的青春正能量。(团市委 黄梓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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