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5.投标人需是江门市内区级及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工机构,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并且年检合格;
6.具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名称:台山市青年之家及希望家园运营服务项目。
(二)服务目的:通过搭建台山市青年及少年服务平台,提供直播、轻运动、创业孵化、就业督导、关系处理等服务,提升辖区青年及少年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留住人才,推动台山社会发展。
(三)服务指标:
1.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为台山有需要的青年提供创业就业支持服务,服务人数不少于5人。
2.常态化开展交流活动,促进青少年的日常交流、沟通和扶持,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开展交流培训活动不少于6场。
3.协助出具青年之家创业就业孵化标准。包括入孵出孵要求及流程,做好把关及考核工作。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地点:江门市台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服务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方案书,并含有项目报价。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可附相关行业经验的辅证。
七、报名时间、要求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将投标材料盖章纸质版1份报送至市义工联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环城南后街4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5555270。
八、验收
(一)验收时间。
服务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估验收。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方式。
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验收。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其他。如果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对供应商进行验收(考核)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需求中列出考核办法(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处理等)。
(四)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无故不按照规定完成指标或完成效果极差等情况属于验收不合格。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九、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叁万元(¥30000元)。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十一、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市财政局依法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