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机构职能
少工委
青联之家
领导讲话
工作动态
团情快递
团建工作
媒体聚焦
最新公告
台山义工
义工动态
活动通知
少先队作品
基层信息
党务公开
团务公开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年度工作报告
人事信息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规章文件
网上团校
团歌曲谱
团歌
中国少先队
团旗
团章
光辉历程
专题专栏
>
台山市青少网
>
工作动态
>
最新公告
>
关于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集善嘉年华保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9 15:30
关于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集善嘉年华保险项目的通知
共青团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等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推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取得实效,经商有关合作单位同意,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决定,在河北、江苏等残疾人数较多的省份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集善嘉年华保险项目”(以下简称“集善保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集善保险项目是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关爱农民工子女——集善嘉年华•北京2010”大型慈善晚宴募集的善款,通过平安保险公司为农民工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项目。首批善款为120万元,其中81万元用于投保意外身故险,39万元用于医疗基金,被保险人数为27000人。
二、投保对象
1. 农民工的残疾子女
2. 残疾农民工的子女
3. 贫困农民工的子女
因投保对象的特殊性,智障人群不在投保范围。贫困农民工子女不得超过投保人数的20%。
三、投保年龄
6—18周岁青少年(含6周岁、18周岁)
四、投保方案
1. 意外身故险:保费为30元/年/人,保额为每人3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2. 医疗基金:对投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进行约定赔付,无免赔额,按80%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每人最高累计报销3000元。
五、工作要求
1. 各有关省级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团委严格按照投保对象、年龄、比例等要求,统计核准被保险人信息,防止弄虚作假。
2. 省级团委汇总填写《被保险人信息统计表》及《专项负责人信息统计表》,并于4月25日前发至邮箱zyzgzb@126.com。
联 系 人:张燕红 张雨萌
联系电话:010-85212746
传 真:010-85212049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13日
被保险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上一篇:
关于举办第36期广东“农青学堂”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收看<共青团农村战线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活动专题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