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洁琼:跨世纪的百岁楷模
栏目:台山名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3 09:55 

  雷洁琼,女,1905年9月出生于广州市,祖籍广东台山大江。她是中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社会活动家。新中国成立后,她历任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主席,全国妇联执委、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全国政协第五届常委、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名誉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学学会名誉会长,北京社会学学会名誉会长,燕京研究院名誉董事长,中国老教授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
  她一生崇尚教育事业,一直以身为教师而自豪。自20世纪30年代初学成归国始,她以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为自己专业,在中国教育领域辛勤耕耘长达七十余年,亦可以说是硕果累累。
  雷洁琼1931年在美国南加州大学获社会学硕士学位后,回国在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1940年任江西中正大学教授。1941年后任上海东吴大学教授,并兼任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华东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教授。1946年重返北平燕京大学。至百岁高龄,雷老仍身为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她为我国教育事业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她先后参与了国家《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的制定,并奔波于大江南北检查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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