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关于核定台山市人民医院为三级医院的批复》(台卫(2017)165号),我院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5号)等文件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零时起,我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诊查、检查、检验、治疗、护理、手术等),由原来的县级公立医院标准调整为三级公立医院机构标准执行。特此公告!
价格明细可在院内价格公示栏、自助机、收费窗口查询。如需咨询请致电医保股:0750-5552576。
备注:参保人在我院医保待遇标准(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暂保持不变,仍按二级医疗机构执行。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台山市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