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升医疗服务透明度,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江门市“综合诊查类”和“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江医保发[2026]30号)文件精神,自2026年3月30日起,我院对综合诊查类、心血管系统类、妇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整合及调整,其中门诊诊查类费用相关项目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严格按照上级医保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我院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