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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 “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7 08:17     浏览次数:130 ℃   

台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

“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情况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一、广东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7版)编号1:冠心病心导管介入治疗技术;编号2:先天性心脏病心导管介入治疗技术;编号3:心律失常心内电生理介入治疗技术;编号4:心脏起搏器介入治疗技术;编号5: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编号6: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

二、国家级限制类医疗技术:G10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三、按粤卫办函〔2019〕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信息如下: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关节镜诊疗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台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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