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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发布时间:2019/04/25 15:02     浏览次数:5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尘肺、电光性眼炎、噪音聋、职业中毒等。

劳动者如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1、劳动者应去哪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向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2、申请职业病诊断,需具备那些资料?

病人的职业史:现在和过去从事何种工作、接触何种职业有害因素,从事有害工作的时间(年、月)、每天接触的时间和量、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生产环境劳动卫生条件、使用的原材料、助剂和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劳动操作过程、操作方法、生产环境存在的有害因素监测结果等;

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职业性健康体检资料等。

3、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由谁提供?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台山市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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