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步镇人大首次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
栏目:镇街人大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23 16:49 

7月18日,在水步镇府三楼会议室,一场别开生面的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正在进行,水步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向代表汇报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并现场回应代表问题。这是水步镇人大首次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镇人大主席黄国林、副主席林柳香参加会议。 

人大代表对准难题直接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历经几次修订,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从去年的1月1日开始实施。我镇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上有什么规划?主要有哪几大块工作?

“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去年我镇在一些自然村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池,但很多群众反映,建设施工标准不高,设计也不够科学,下一步该如何改进处理这种情况?

约见会上,刘志强、林柳香、李健辉、刘辛酉等4位代表连续发问。

水步镇是台山市北部工业重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现代工业的大规模聚集,水环境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近年来,人大代表在接访走访选民、视察调研、向选民述职过程中发现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问题是如何落实有效措施改善水环境。

群众问题无小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今年,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月中,水步镇人大决定就水污染防治问题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快推进水步镇水环境整治。

政府部门积极回应当场表态

坚持问题导向,代表就视察调研和走访了解到的问题,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并围绕水步镇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治污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4个有“辣味”的问题。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均结合各自职能做了专题工作汇报,并一一回应代表提问,坦诚接受代表建议意见。

据悉,2018年以来,水步镇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水环境整治。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落实“河长制”,组建巡河队,以河流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了2018年台山市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倡导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拆除禁养区养殖场63家,面积超过3.7万平方米,并关停了生猪屠宰场,投入500多万元建设了两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收集处理。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压实环保工作主体责任,重点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2018年查处偷排漏排企业9家,行政处罚7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并查封排污设备。

面对提问,副镇长蔡子昂毫不回避,“当前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今天约见会后,我会认真研究各位代表的建议意见,在加大投入和力度的同时细化工作,补齐短板,希望在推进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人大创新工作彰显监督职能

今年水步镇人大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为工作抓手,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聚焦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选取了水污染防治这一热议话题来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为了成功举办这次约见活动,水步镇人大提前部署谋划,印发《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制定《2019年水步镇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方案》,明确了约见对象、内容和方法步骤。在约见前还专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约见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实情,让代表的建言献策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通过约见的形式进行监督,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人大主席黄国林说,约见活动不仅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代表意识,更能通过互动交流增进代表对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和合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更好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