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蔡月湖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到部分镇司法所以及市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介绍等形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智慧社矫建设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交流探讨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我市全面推进“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能力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但同时也还有一些短板问题需要关注和改进。 检查组指出,社区矫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生动实践,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意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健全机制上再发力。“公检法司”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机制,加强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等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凝聚合力。二是依法科学矫正,在提高质效上再落实。完善执法制度,加强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动态精准管理和联防联控,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优化教育帮扶,注重惩戒与激励手段的综合运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动员基层组织以及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夯实基础保障,在监管能力上再提升。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四是强化法律宣传,在凝聚共识上再提高。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