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栏目:人大动态   作者:台山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3/09/12 15:28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9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迺章率视察组,对我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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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组先后深入斗山镇莲洲村委会了解“无讼村居”创建情况,实地视察斗山人民法庭,并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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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山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通过“庭所共建”常态化联动解纷机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等具体措施,将定纷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至诉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法庭移到群众的家门口,在法庭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桥梁纽带,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方便、细致、专业的司法服务,形成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合力,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850件,调解成功率60%,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视察组对我市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能动司法,综合运用情、理、法,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无讼村居”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定纷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推进司法服务“下沉”的同时,要着力挖掘村居自治资源,积极对接村两委、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强大的诉源治理合力。三要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持续深化巡回审判、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等工作,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把法治课堂搬到人民群众身边。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