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表彰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先进单位
栏目:人大动态   作者:众慧 罗树本 发布时间:2007/05/08 09:51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国家机关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市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江门台山供电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7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决定指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国家机关应尽的义务。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认真办理,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台山政府网 众慧 市人大办 罗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