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家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栏目:人大常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11 16:19 

    今天(4月11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任命刘家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审议有关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刘冬根代表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
    刘冬根说,2011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抓好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市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保障台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到今年4月,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1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件,查处科级以上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2011年市检察院查办的陈某嵩滥用职权案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2011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刘冬根表示,市检察院将以本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努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创建平安台山、法治台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负责同志与会人员也就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委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检察院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领导、反渎职侵权局长等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伟红作会议总结,提出反渎职侵权工作要求。(台山政府网/众慧 通讯员/李兆雄)




审编:陈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