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1日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大荣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