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台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2023年3月23日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议〈台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报告》。会议认为,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落实国家、省、江门市重大空间战略要求,积极融入大湾区建设,立足我市资源禀赋特色,对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进行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国土空间布局合理科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我市实际。会议同意《台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由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