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常〔2021〕88 号
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市、镇选举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的决定
(2021年9月23日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蔡红珍辞去台山市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康年辞去台山市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马保祥等25名同志分别辞去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请求。具体名单如下:
大江镇:马保祥(大江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水步镇:刘德强(水步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熊良勇(水步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四九镇:潘 毅(四九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三合镇:黄君奕(三合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吴思婵(三合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白沙镇:黄卫群(白沙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黄永熙(白沙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冲蒌镇:容伟慧(冲蒌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斗山镇:谭德瑜(水步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都斛镇:刘俊华(都斛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麦振辉(都斛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赤溪镇:黄伟文(赤溪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林旭辉(赤溪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端芬镇:黄丽新(端芬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欧坚彪(端芬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广海镇:曾文汉(广海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陈健龙(广海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海宴镇:黄云龙(海宴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汶村镇:纪典鹏(汶村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黄仁川(汶村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深井镇:岑雄伟(深井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梅 林(深井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北陡镇:谭卫国(北陡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川岛镇:朱海波(川岛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