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健培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广海、海宴、汶村、北陡镇等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现场问询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湿地保护、合理利用、生态修复等工作的具体举措与成效;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及整改推进情况,并与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工作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湿地保护在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要健全长效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湿地保护法规定,立足自身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要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扎实推进湿地资源监测,健全湿地分级分类保护体系,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守住湿地生态安全底线。聚焦重要湿地,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推进植被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改善湿地生态质量。强化基础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科研支撑体系,提升湿地保护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四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保护与发展良性互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立足我市湿地资源禀赋,科学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畅通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让群众共享湿地保护成果。健全多元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良好格局。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