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伟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到我市人民检察院视察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情况。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一行实地视察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和信访接待室,观摩案件管理电脑演示以及听取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汇报。
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依托案件管理中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长效化管理制度,加强动态化流程监控,坚持常态化信息研判,推行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精细化考评检查等措施促进执法管理、程序、决策、公开、行为规范化,充分发挥案管中心职能作用,提升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视察组提出,要不断掌握案件监督管理的新情况,总结案件监督管理的新经验,继续探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运作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加强案件统计分析成果的转化工作,强化对案件的数据收集,定期对案件特点、发展趋势、办案情况等进行综合与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对策和建议。要从办案工作流程、质量考评办法和文书格式等方面依实体法、程序法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的案件质量标准,规范案件质量考评,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考评体系。要始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方面的数据库和软件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局域网对办案流程实行动态管理,从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开始,由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在系统内对业务部门的审批手续进行网上审查,对办案质量进行动态监督,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台山市人大 蓝宇琪)
视察案件管理中心
座谈会
审编:邝研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