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伟红带领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实施《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和开展“三边”(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及台城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公路局、林业局、规划局、台城街道办等部门领导陪同。
检查活动分实地察看及座谈会方式进行。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台城白水仁孝路整治施工现场、台城出三合路口、台城红星猪场、台澳铝业有限公司。随后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座谈会。
会上,市环保局和住建局分别作专题汇报,台城街道办提交“三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据悉,近三年我市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01宗,罚款金额250万,发出限期改正200多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宗,对群众关注的热点企业,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安装24小时在线监测设备,有效监控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截至2013年7月,我市投入安装在线监控设备950万元,共23家,37套。自2012年2月以来,我市建成投资1000万元总长度24.8公里的绿道,并通过上级验收,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山边整治边坡绿化喷草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500多平方米,绿化升级植树3.2万株。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从经费、人员编制、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各职能部门进行了提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伟豪代表检查组就贯彻《环境保护法》及“三边”整治工作建议:
对《环境保护法》建议要落实环保执法编制,增加设备;要调动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确保《环境保护法》在我市有效实施;要规范规模化禽畜养殖管理;科学引进企业,禁止引入污染严重项目;要加大“三旧改造”力度;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对“三边”整治工作建议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要科学化、规范化;要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要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单位要严肃处理路边、山边、水边的各种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行为。(台山政府网 晨光)
审编:邝研新